管道連接的一般規定
1、管道連接前,應對管材和管件及附屬設備按設計要求進行核對,并應在施工現場進行外觀檢查,符合要求方可使用。主要檢查項目包括耐壓等級、外表面質量、配合質量、材質的一致性等。
2、 應根據不同的接口形式采用相應的專用加熱工具,不得使用明火加熱管材和管件。
3、采用熔接方式相連的管道,宜使用同種牌號材質的管材和管件,對于性能相似的必須先經過試驗,合格后方可進行。
4、管材和管件應在施工現場放置一定的時間后再連接,以使管材和管件溫度一致
5、在寒冷氣候(--5度以下)和大風環境條件下進行連接時,應采取保護措施或調整連接工藝。
6、管道連接時管端應潔凈,每次收工時管口應臨時封堵,防止雜物進入管內。
7、管道連接后應進行外觀檢查,不合格者馬上返工。